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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轉] 暗處放箭也難躲責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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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romote 0 Bookmark 02009-03-29quote  

從 LinuxBoy 個版看來的,文章分析的不錯,建議大家點過去看全文。

暗處放箭也難躲責任

文人墨客愛用筆名寫作,但古往今來,大概沒有一個用筆名寫作的作家是不敢讓人知道自己是誰的,也沒有誰敢說只有「匿名」才能保障他的言論和創作。所以魯迅不會否認自己叫周樹人,就算全世界的人都反對他對中國文化那種手術刀式的攻擊,他依然是「橫眉冷對千夫指」。

同樣的,老舍不會否認自己是舒慶春,柏楊也不會否認自己叫鄧定生,連今日的網路作家九把刀,也不會否認自己就是那個叫柯景騰的人。就算等而下之者如電視名嘴,他們也不敢在被人控告時說,其實我不叫「張友驊」或不叫「胡忠信」。

這個社會當然有很多喜歡在暗處放冷箭的人,也有很多人發言猶如躲在暗巷砸人黑磚的不良少年。網路和部落格興起之後,這種行為更變得無所不在。「匿名式民主」 被許多年輕人當成是真正的民主,「匿名罵人」也被當成言論自由的天然形式。但不管時代再怎麼改變,享有言論自由的人必須承擔言論責任,這個原則永遠不變。部落格的文章並不是在寫日記,也不是和特定朋友通信,而是向「不特定大眾」散布人人得以觀之的言論。一旦你的言論涉及誹謗污辱,你就要負擔被人揪出來的後果。

郭冠英將近60歲,自然不可能像網路世代的年輕人一樣,天真到以為「匿名」就沒有言責。他所以匿名,只是因為知道自己的言論不當,卻又怕失去公務機關的高薪和退休金。他對外裝出一副知識份子硬挺的風骨,骨子裡也就只是個什麼都不敢失去的公務員。

網路世代可能被郭冠英所惑,但居然有那麼多教授也出來呼籲匿名就可以不負責任,這個社會恐怕真出了點問題。

言論自由一詞真的是被爛用了。只知道言論自由,不知道言論責任,只想要自由,卻忘記了言論自由的前提是言論責任。不必負責任的,那個不叫言論自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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