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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已不在此站活動 joined: 2007-09-19 posted: 4946 promoted: 325 bookmarked: 206 歸隱山林 |
Google 代表 Peter Fleischer 日前在聯合國表示,在互聯網上,國際間應有一套有關個人私隱的準則。因為互聯網的國際特性,即使一個簡單的信用卡交易,資訊也常穿過六到七個國家的國界, 而現在不同國家都有自己的獨有的準則,令個人的私隱得不到全面的保障。比如說在香港使用 P2P 軟件可能被海關監察,而在別國如德國則是非法,那在德國的用戶就不能獲得他應有的私隱保護。 在全球即使只計地區,美國,歐盟和亞太經合組織己經有三種不同有關如何保護私隱的指引。三者各有不同,其中以亞太經合組織的指引最新,是互聯網時代 的產物,Fleischer 認為全球可以以此為起點,建立一套國際指引。但有批評者認為 APEC 的指引對私隱保護不足,而其九個原則亦過於含糊。更甚是 APEC 成員國亦只有部分執行了相關指引。而歐盟相關私隱保護較高,歐盟降底標準機會不高。要在全球建立一套指引到目前也只能是紙上談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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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轉載自「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知識產權關注小組」,文件為一公共財(PD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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