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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發生酒駕肇事,前天又有醫生被撞死。 不少台灣人勸酒的行為該改了,勸開車的人喝酒是蓄意謀殺或是公共危險罪。 還有比什麼酒量好的,什麼不好比,比這個幹嘛。請改比XX長短、財產、血壓、血糖、體重、身高…冏 碰到需要飲酒的聚會,不要自己開車去,搭乘大眾運輸或計程車前往,防止自己開車回家。回家時搭計程車比較好,酒醉搭大眾運輸可能會危險。 edited: 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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舉雙手雙腳贊成 討厭被勸酒、也討厭看到人強力勸酒的情形 尤其是那些握有權勢的長輩 如果對屬下勸酒 就代表這個人沒有自覺、沒有智慧 | |||||||||||||
如果這樣就會破壞跟某些人的關係,那我寧可與那些人保持距離 | |||||||||||||
很多人花很多錢買保險給別人賺,或是捐香油錢&安太歲的錢,就不要省計程車錢了,這是擺在眼前的危機。 edited: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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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碰到需要飲酒的聚會,不要自己開車去,搭乘大眾運輸或計程車前往」有這麼困難嗎? 喝酒不開車跟維繫人際關係又有什麼關聯?日本人喝酒文化比台灣深遠多了,喝了酒不是搭計程車就是叫「代行」(幫你開車回家)。能做到的原因很簡單,就是重罰跟連坐法。酒駕不是只罰開車(30萬起跳?),同車乘客幾個就罰幾倍,甚至餐廳也有連帶責任。 台灣相關處罰條例實在不痛不癢,當然無法根絕。 edited: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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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醉的人根本就失去判斷能力,刑罰的恐嚇力在那時可能有限。常聽到「開車不喝酒,喝酒不開車」,「喝酒不開車」的口號的實際的作用很有限。 真的是要防患於未然,喝酒的聚會就不要開車去。 edited: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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贊成藝人不要代言酒的廣告,其實酒的廣告也不應該播出。警察應該在餐廳附近的停車場守株待兔,以免酒駕害人。 | |||||||||||||
覺得問題在於「人」而不是「酒」,還是把酒駕的罰則大幅提高比較有意義。只是偉大的立委應該是不會給過的... edited: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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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難用處罰來減少酒駕。例如吸菸會導致肺癌、心血管疾病、膀胱癌。肺癌是大家都知道的,很多人還是吸菸。大家都知道吃檳榔會導致口腔癌,可是檳榔攤還是隨處可見。命都不要了還會在乎錢嗎? 從源頭減少誘因可能會比較好。 edited: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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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是不是應該直接禁酒跟禁煙呢? (反正我不抽煙,平時也沒在喝的) :D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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